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促進房地產業(yè)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決策部署,加強市場預期引導,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yōu)化房地產市場環(huán)境,促進我市房地產業(yè)良性循環(huán)和健康發(fā)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同意,以下五項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發(fā)展的相關措施,自即日起實施。具體包括:
一、首付提取政策
職工首次購房,且為本市一手商品住房的,夫妻雙方可以憑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辦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二、取消借款人戶籍地限制
持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使用證明》到我市申請一手商品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取消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一方戶籍地必須是我市的規(guī)定,貸款額度及貸款申請條件與本市繳存者相同。
三、實行快速放款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可憑申請人購房合同書在潮州市房屋交易服務中心完成按揭備案并取得《按揭備案證明書》,可提前進入公積金放款流程。
四、降低借款人賬戶繳存余額限制
首次購買我市一手商品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限額由原來不得超過申請時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總額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過申請時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總額的20 倍,現行貸款額度上限保持不變。
五、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一是租房提取最高額度提高20%。即以家庭為單位,每戶每年提取最高限額不超過11520元。二是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二孩家庭貸款最高限額提高10%,三孩家庭貸款最高限額提高20%,其他貸款條件仍按《潮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執(zhí)行。
來 源: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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