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深圳樂居公寓、小鷹找房爆雷跑路頻上熱搜,其套路也被公之于眾。一時間外界對這種披著“創(chuàng)業(yè)”外衣斂財的行為是否需要擔責充滿爭議。鎂編近日從上海奉賢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一份“上海TONY老師”案例,或許可供公眾借鑒。
在一線城市,房產中介盈利的商業(yè)模式之一為低收高租,也就是低價從房東處租進房子,再高價出租,靠差價賺錢。
但上海這家TONY老師雖然開的是房產中介,玩的卻是長租公寓的套路——高收低租,長收短付,即先高價從房東處租進房子,再低價出租給租客,按年收租客的租金,按月付給房東。
今年以來,TONY老師是以疫情為由,遲遲不肯給房東付房租,最后,把收來的資金池揮霍完就想跑?留個法定代表人就能把自己摘干凈?
TONY老師3人組闖魔都
做過房產中介的邱某,覺得做中介能賺到錢,就跟曾經一起做美發(fā)行業(yè)的師兄周某、孫某三人商量,在上海合開一家“常旺房產中介”(化名)。
說干就干,2019年9月1日,邱某、周某、孫某三人一起來到了上海,并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三個人住在一起方便商量成立公司事宜。
來到上海的第二天,邱某、周某就讓孫某在手機上注冊了某房產中介公司,并帶孫某去工商銀行辦了一張銀行卡作為公司收款的賬戶,由邱某負責管理該卡。
公司開設了南橋店、周浦店、張江店三家門店,并招募了分店負責人、財務、業(yè)務員。公司經營一個月后,業(yè)績不是很理想,他們又拉了朋友張某入股。
他們讓孫某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個季度給孫某6000元作為好處費,其他三人則各占三成股份,暴富的夢想就此展開
“高收低租”的低級騙術
事實上,TONY老師們從未打算通過中介業(yè)務勤勞致富。他們玩起了長租公寓高收低出,長收短付的套路。
他們先從其他中介公司尋找房源信息,經中介公司介紹,業(yè)務員與房東取得聯系,之后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押一付一的方式把房子“收進來”,約定一個月的空關期(免租期),將押金先付給房東。
之后,再通過中介公司獲得有意向租住房子的租客信息,與租客取得聯系獲得信任后,與租客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為了搶奪更多的客源,他們租給租客的房租低于市場價200-500元之間,還低于收房時付給房東的房租,并以押一付三、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簽訂合同。
超低房租的自然帶來了好生意,短期內“常旺房產中介”生意興隆,房東房客皆大歡喜。
但實際上,他們并沒有把從租客處收的房租付給房東。當房東來催要租金的時候,他們先是以過年為由延遲支付,后來又用疫情打掩護。
TONY老師的伎倆撐不了幾個月就“穿幫”了。由于房東一直收不到房租,便直沖出租房親自討要房租。一問才知道,原來租客已經向中介公司支付了長期的房租,而中介公司沒有把房租給房東。于是,一些房東和租客一起報警了。
眼看事情暴露,邱某拉黑了孫某,隨后周某等人則相互推卸責任,讓法定代表人孫某去收拾爛攤子。事實上,邱某一開始就想讓孫某頂包,所以才找孫某做了法定代表人。
至案發(fā),犯罪嫌疑人周某、孫某、張某、邱某涉案金額為人民幣30萬元,除了支付給其他中介公司的中介費以及員工的工資外,全部被周某、邱某等人揮霍掉干凈。
周某、孫某、張某、邱某在經營公司期間,通過業(yè)務員虛構正常經營,隱瞞公司高收低租,拖欠房東租金,與租客簽訂長期房屋租賃合同,騙取房租,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構成合同詐騙罪。
此后,奉賢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依法對周某、邱某等人批準逮捕。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查起訴中。
來 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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