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廣州繼續(xù)集中出讓24宗地,其中9宗位于增城,4宗位于番禺,白云、從化、花都各3宗,2宗位于南沙,總起價498.9億元,總出讓面積241.4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81.49萬平方米。
番禺區(qū)南站核心區(qū)TOD項目地塊,最終由新鴻基旗下的廣州市新域發(fā)展有限公司以底價70.82億元競得,折合樓面價11493元/平方米。
該地塊為商業(yè)設施用地(B1)、商務設施用地(B2)、二類居住用地(R2),宗地面積32.17萬平方米(可建設用地面積26.1萬平方米,出讓宗地面積25.74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不超過91.74萬平方米,起價70.82億元,最高限制地價為102.69億元。
該地塊要求顯示,競得人(或其成立的項目公司)自持物業(yè)比例不得低于項目商業(yè)商務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即74.03萬平方米)的50%,自持物業(yè)的自持年限自首次登記之日起不少于20年,自持物業(yè)在自持年限內不得分割處分,抵押、轉讓須與本項目全部自持物業(yè)整體一并辦理。
競得人須在本地塊內配建廣州南站一體化綜合交通樞紐項目公共交通設施的建筑面積34.13萬平方米(建設內容和要求等詳見《廣州南站一體化綜合交通樞紐項目公共交通設施建設移交合同》),總建設成本約人民幣26.82億元,并建成后無償移交給廣州市交通運輸局或其指定單位。
競得人須在本地塊內配建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7.48萬平方米(建設內容和要求等詳見《建設移交合同》),總建設成本約人民幣7.79億元,并建成后無償移交給廣州市番禺區(qū)政府指定單位。
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宗地中居住用地地上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的70%,若地塊分期開發(fā),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現(xiàn)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guī)定,接受市、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的監(jiān)管。一體化綜合交通樞紐地塊中商業(yè)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不超過25.69萬平方米(其中酒店不超過3萬平方米),商務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不少于33.94萬平方米。
來 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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